product class
contact us
地址:当前位置:万丰新新大厦 - 南宁租办公室 > 商务办公楼出租
文章来源:admin 更新时间:2026-04-02
2025年7月,南宁市进入了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为高质量推进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建设,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南宁市商务局决定公开遴选1家管理咨询监管服务单位开展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咨询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预算:项目上控预算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为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提供第三方管理咨询及相应配套服务等(常驻南宁市商务局办公人员不少于1人)。加强项目建设顶层设计,协助制定各种政策文件;为中央支持资金项目征集、立项、评审、公示、入库、指导培训、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提供第三方咨询及相关服务,建立项目日常跟踪指导服务机制,促进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
1.为政府部门起草管理制度类文件提供咨询监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起草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评审方案、项目验收办法等,并提供其它相关咨询监管服务。
2.协助做好项目征集及项目储备库建设。协助起草项目征集通知,评审会议通知、公示文件、项目备案报告等,做好项目库和项目储备建设,并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
3.项目申报服务。向南宁市商务局和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日常咨询监管服务,做好项目申报业务指导及培训服务,提供申报企业答疑服务,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服务。
4.项目评审。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试点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试点企业和项目库,出具评审报告。必要时赴试点企业进行实地审查、评估和摸底工作。
5.巡查服务。每月对中央支持资金列入项目库企业开展一次现场巡检服务,每月现场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建设方向合规性、建设质量、项目组织与管理,指导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定期向南宁市商务局汇报。
6.验收服务。准备验收材料,开展验收现场指导,开展验收材料审核,现场实地验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项目验收报告。
7.风险评估及统计。做好试点项目进度风险评估,同时协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试点项目进行各类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现代商贸流通信息”应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各类调度工作协调。
8.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定期向商务部报送实施案例,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三)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提供商贸流通领域的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咨询管理经验相关业务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设想、实施思路的可行性、针对性,项目工作推进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管理制度的职责划分、工作规范、监管措施、工作流程,人员培训、应急处理、服务质量控制、保密措施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对国家政策要求的理解、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五大方向的内涵和资金支持内容的把握,工作思路的可行性,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进度把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控制等);
(八)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经验(包括简介、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年限及每年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情况;工作常驻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按照承诺书要求执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好并加盖公章至南宁市商务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11404室)。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单位集体评审,并将遴选结果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办公楼14楼邮编:530028联系方式
2025年7月,南宁市进入了2025年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名单。为高质量推进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试点建设,做好项目建设和资金拨付管理,及时防范和化解风险,南宁市商务局决定公开遴选1家管理咨询监管服务单位开展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咨询监管,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二)项目预算:项目上控预算金额为贰拾壹万元整(¥210000.00);
为南宁市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城市建设提供第三方管理咨询及相应配套服务等(常驻南宁市商务局办公人员不少于1人)。加强项目建设顶层设计,协助制定各种政策文件;为中央支持资金项目征集、立项、评审、公示、入库、指导培训、验收、绩效评价等全过程提供第三方咨询及相关服务,建立项目日常跟踪指导服务机制,促进资金和项目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和项目顺利实施。
1.为政府部门起草管理制度类文件提供咨询监管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协助起草项目管理办法、资金管理办法、项目评审方案、项目验收办法等,并提供其它相关咨询监管服务。
2.协助做好项目征集及项目储备库建设。协助起草项目征集通知,评审会议通知、公示文件、项目备案报告等,做好项目库和项目储备建设,并录入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
3.项目申报服务。向南宁市商务局和项目实施主体提供日常咨询监管服务,做好项目申报业务指导及培训服务,提供申报企业答疑服务,提供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服务。
4.项目评审。开展项目评审工作,组织专家对申报的试点企业进行评审,确定试点企业和项目库,出具评审报告。必要时赴试点企业进行实地审查、评估和摸底工作。
5.巡查服务。每月对中央支持资金列入项目库企业开展一次现场巡检服务,每月现场跟踪项目建设进展情况,督促指导项目建设、建设方向合规性、建设质量、项目组织与管理,指导完善项目建设、资金使用等,定期向南宁市商务局汇报。
6.验收服务。准备验收材料,开展验收现场指导,开展验收材料审核,现场实地验收,组织专家评审,形成最终项目验收报告。
7.风险评估及统计。做好试点项目进度风险评估,同时协助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对试点项目进行各类数据统计,资料汇总;并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平台“现代商贸流通信息”应用及时报送相关工作进展,及各类调度工作协调。
8.绩效评价。根据财政部和商务部要求,总结项目实施成效,定期向商务部报送实施案例,配合做好绩效评价工作。
(三)单位依法经营、依法纳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等,近三年内没有因违法、违规行为被国家有关部门给予不良记录或行政处罚。
(四)不得为“信用中国”网()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一照三号”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提供在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违规记录承诺书、具有良好商业信誉证明(提供信用中国查询截图);
(五)提供商贸流通领域的中央财政资金项目咨询管理经验相关业务业绩证明(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六)提供项目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总体设想、实施思路的可行性、针对性,项目工作推进计划,时间进度安排,管理制度的职责划分、工作规范、监管措施、工作流程,人员培训、应急处理、服务质量控制、保密措施等方面内容。重点考察对国家政策要求的理解、对现代商贸流通体系试点五大方向的内涵和资金支持内容的把握,工作思路的可行性,项目评审、过程管理和验收等全过程管理、人员安排、重要时间节点、进度把控和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风险的控制等);
(八)提供项目负责人的相关经验(包括简介、商贸流通领域工作年限及每年业绩),服务团队人员名单及社保缴纳情况;工作常驻人员承诺书(格式自拟),并按照承诺书要求执行。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3个工作日内,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9日18:00前。
(二)报名方式: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五份密封好并加盖公章至南宁市商务局办公室(南宁市青秀区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14楼11404室)。
(四)申请过程中的一切费用,不论选聘与否,均由申请方自行承担,且提交材料概不退还。
(五)我局将组织对项目服务单位集体评审,并将遴选结果在南宁市商务局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
地址:电话:手机: